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完善煤炭企业产销量统计方法加强税费征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市政办字〔2008〕35号)
嫩江县、爱辉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黑河市完善煤炭企业产销量统计方法加强税费征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开展清理煤炭企业2005-2007年度税收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煤炭企业产销量统计和税费征管工作。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五日
黑河市完善煤炭企业产销量统计方法
加强税费征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准确掌握煤炭资源开发情况,完善税费征管措施,依法打击盗采偷运煤炭资源和偷税逃费等违法行为,市政府决定开展清理煤炭企业2005-2007年度税收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煤炭企业产销量统计和税费征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煤炭企业以前年度税收清缴年限
本次专项行动清缴全市煤炭企业2005-2007年少缴税款。
二、煤炭企业以前年度税收清缴专项行动期限及要求
本次税收清缴专项行动为期一年,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为企业自查和申报阶段。全市煤炭企业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在一个月内主动申报补交2005-2007年因瞒报产销量而少交的各项税款。补交税款后,不再追究其它责任。
自行申报补交税款日期结束后,对于仍然拒不补交税款的煤炭企业,根据有关部门已掌握的情况和群众举报,按照法定程序由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侦查,其它部门不再介入。查实后,依法追缴税款、收缴滞纳金并依法处以罚金,对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完善煤炭企业产销量统计办法
为加强煤炭企业产销量统计工作,强化税费征管,市政府决定成立黑河市煤炭产销量及税费统计分析办公室。办公室下设数据分析中心,9个统计工作站,包括2个公路工作站、2个驻车站工作站、5个驻矿工作站(各工作站工作人员的数量、薪酬、招聘管理办法另行确定)。
煤炭企业产销量统计实行“煤炭出矿统计单”(以下简称“统计单”)制度。统计单由统计分析办公室负责设计印制,按财政票据程序管理,设编号,由煤炭企业免费领取,实行领用登记制。统计单的使用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