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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单位行政执法依据梳理情况的通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单位行政执法依据梳理情况的通报
(永政办函〔2007〕2号)


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搞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直各执法单位要在2006年10月底之前完成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到2006年12月31日止,大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已完成和基本完成,但还有少数单位至今未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审或报送备案。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已报市政府法制办审定并上网公告的单位(39个):
  市档案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征稽处、市海事处、市航道处、市运管处、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文物处、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体育局、市人防办、市无委办、市公积金中心、市信息化办公室、市编办、市煤炭事务办、市气象局、市国税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二、已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未上网公告文本的单位(13个):
  市经委、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司法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计生委、市环保局、市房产局、市建材事务办、市安监局、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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