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负责雨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组织抢修受损毁的水利设施,保障正常运行。
市气象局 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情况进行监测预报。
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提供地质灾害引发洪涝灾害所需的水文资料。
市地震局 负责提供地质灾害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对与地质灾害有关的地震趋势进行监测预报。
市卫生局 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并根据需要,为当地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市农业局 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
市发改委 负责重大救灾项目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市交通局、永州车务段 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修被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
市长途电信线路局、永州电信分公司 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遭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市经委 负责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紧急调用。
市商务局 负责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市财政局 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 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2.3 应急工作组
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时,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立包括调查监测组、灾情评估组、工程抢险组、气象预报组、通信保障组、交通保障组、物资保障组、灾民安置组、资金保障组、医疗卫生组、治安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工作组。
调查监测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成。对灾害发生地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动态监测,向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险情及变化情况。
灾情评估组:由市民政局牵头组成。进行实地调查,对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影响范围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
工程抢险组:由市武警支队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消队支队、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按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气象预报组:由市气象局牵头组成。提供气象和雨情预警预报。
通信保障组:由市长途电信线路局牵头,会同永州电信分公司组成,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交通保障组:由市交通局牵头组成。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铁路、空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质的运输和伤员、灾民的疏散。
物资保障组: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市经委、市规划建设局组成。负责调运粮食、食品和救灾物质,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供应;采取措施恢复供电、供水、供气等生命线系统工程,保障灾区水、电、气供应。
灾民安置组:由市民政局牵头组成。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
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民政局组成。负责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准备和应急救济款物发放。
医疗卫生组: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成。负责迅速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做好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组织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负责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的医疗药物及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