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设立永州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永州军分区司令部、市武警支队、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规划建设局、市电业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市地震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永州车务段、市长途电信线路局、永州电信分公司、市经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人为成员。
永州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领导和指挥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研究决定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重大问题,部署年度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质灾害信息的统一处理,及时向省及有关部门报告,并请求援助;指导县区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必要时,直接指挥大中型地质灾害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完成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收集、综合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和险情、灾情等信息,提出防灾救灾建议;传达、落实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和指示;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和专业技术机构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协调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组和当地人民政府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组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 组织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对策和措施,组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实施;汇总和整理地质灾害有关信息,负责地质灾害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办理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治和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引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掌握实时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措施;及时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市民政局 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和发放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永州军分区司令部、市武警支队 负责组织指挥部队、武警官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 负责协助灾区人民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协助灾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维护社会治安,制止、查处恶意夸大传播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市规划建设局 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供水、供气等生命线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
市电业局 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供电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电设施,保障正常运行。
市旅游局 负责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组织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
市教育局 负责组织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