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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永政办函〔2007〕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洞、回龙圩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永州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永州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 应急工作组
  2.4 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3.2 预 警
  3.3 预警支持系统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分级
  4.2 应急响应行动
  4.3 情况通报
  4.4 特殊情况处理
  4.5 信息共享和处理
  4.6 指挥和协调
  4.7 应急处置
  4.8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4.9 群众安全防护
  4.10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1 信息发布
  4.12 应急结束
  5. 善后工作
  5.1 善后处置
  5.2 社会救助
  5.3 总结分析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7. 监督检查
  7.1 宣传、培训与演练
  7.2 奖励与责任
  8. 附 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8.3 预案解释部门
  8.4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及时、科学处置地质灾害,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依法规范,快速反应。依法应对和处置地质灾害,不断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3)分级负责,资源整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同时加强资源整合,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区人民政府(含金洞林场、回龙圩管理区,以下同)设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1 应急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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