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园区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工程)派驻优化经济环境监督员的通知
(永政办发〔2007〕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洞林场、回龙圩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改善园区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工程)的生产和建设环境,维护企业和项目业主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2007年继续向园区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工程)派驻优化经济环境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员的选派和组织管理
从市直单位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办事公道正派的领导同志担任重点工程监督员。监督员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考察审核,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发给聘书,聘期为一年,可连聘连任。派驻园区工业企业和重点工程监督员共9名,每个监督员负责一个工业园区或三个企业(重点项目)的优化环境监督工作。
监督员的工作与原单位的工作脱钩,归口市监察局管理,日常事务由市优化办和市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负责承办。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回原单位协助工作的,须经市监察局领导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才能离开。
监督员专项活动经费,由市财政解决。监督员的工资、奖金(包括年终奖和岗位目标奖)、福利及医药费等由原工作单位承担,享受同级干部同等待遇;派驻期间的工作差旅费由市监察局报销;上下班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不需要转车的每人每月按80元报销,需要转车的每人每月按100元报销。派驻零陵、冷水滩城区的监督员,按实际在企业和重点项目的天数,每人每天补助4元,派驻零陵、冷水滩两城区以外的企业和重点项目,比照下农村的补助标准每人每天补助8元。
二、派驻园区工业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
共向27个园区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工程)派驻监督员。具体为:长丰汽车配套工业园、长丰商务车一期3000台项目、永州长丰国际广场建设项目、湘江纸业10万吨技改项目、循环经济工业园建设项目、20万吨变性乙醇燃料生产项目、永州电网建设项目、永州市喜德客澳洲生活公园建设项目、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总部建设项目、永州市体育中心改造项目、火车新站公司配套建设项目、国际商贸城建设项目、零陵卷烟厂烟叶仓库及卷烟包装设备更新等配套改造项目、永州工业园、东山景区建设项目、湖南熙可10万砘柑桔加工及配套项目、凤凰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奔腾包装印刷生产线、白竹路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公交停车场建设项目、零陵北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河东路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永州大道连城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永州中心医院续建工程项目、冷水滩-东安公路建设项目、S217线冷水滩至南镇公路建设项目、二广高速公路永州至邵阳段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