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酵处理池建设。以自然村为单元,修建有机废弃物发酵处理池,并每户配备垃圾收集桶,将收集的有机垃圾、人畜粪便、秸秆等可降解物运送到垃圾发酵池,进行堆沤处理,实现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二)生活污水净化系统。分户或联户修建生活污水暗排沟,建造生活污水净化池,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作为农田灌溉水,实现达标排放。
(三)农田废弃物收集池。在田间设置农田废弃物收集池,作为化肥、农药、除草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后的包装袋(瓶)收集点,定期收集、清运。
(四)乡村物业管理站建设。购置垃圾清运设施,配备必要的工具,做好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秸秆的收集、处理和工程的运行、维护等工作。
(五)宣传培训和技术推广。加强对乡村清洁工程项目建设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农户的技术培训;加强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的新技术、新设施、新方法的引进、示范等;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扩大示范效应。
六、保障措施
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有益当代、造福子孙的长期、艰巨的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扎扎实实将乡村清洁工程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乡村清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农村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农村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农办主任、市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新村办、市财政局、市畜牧水产局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局牵头具体实施。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乡村清洁工程的领导,尽快研究制订切合当地实际的乡村清洁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对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其它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全面推进该项工程的实施。
(二)加大政策激励和资金投入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清洁生产管理办法等与乡村清洁工程配套的规章制度,大力扶持节水、节肥、节能等循环农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乡村清洁工程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当地财政预算,逐年加大投入。同时将农村能源、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紧密结合,统筹安排,确保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的综合效应。
(三)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为了完成好乡村清洁工程建设任务,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统筹安排乡村清洁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突出区域特点和分类指导原则,优先安排在产业发展好、农民群众积极性高、班子力量强、发展基础好的村庄布点。要切实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提高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乡村清洁工程关键技术、典型工程模式的攻关和示范推广,因地制宜地引进消化、科学集成各项技术,逐步建立和完善乡村清洁工程管理和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各县区农业局要成立专门的技术班子,并派相关技术人员进村入户蹲点,加强对示范村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确保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