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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局《永州市2007年-2010年乡村清洁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局《永州市2007年-2010年乡村清洁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
(永政办发﹝2007﹞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洞林场、回龙圩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农业局制定的《永州市2007年--2010年乡村清洁工程建设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四月三十日

永州市2007年--2010年
乡村清洁工程建设规划
(市农业局 二OO七年三月)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湘发[2006]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大力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我市2007-2010年乡村清洁工程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乡村清洁工程建设,通过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和社会推动,因地制宜大力推行农业生产清洁工程和农村生活环境净化工程,根除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提升农民生态文明意识,彻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创建乡村生态文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最大限度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坚持典型带动,分步推进;坚持不断创新工程技术模式与管理运行机制,持续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坚持政府引导扶持、激励和市场机制驱动、农民自觉自愿投入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乡村清洁工程,逐步建立清洁的田园、家园、水源、能源,实现农村生态良性循环,建立农村生活社会化物业管理体系,创造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具体目标是:在2006年试点示范的基础上,2007年,全市每个县区建设一个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示范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业投入品包装袋(瓶)等废弃物回收处理率达到80%以上,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3%-5%,农户清洁能源普及率达到80%以上,清洁饮用水普及率达90%以上。到2010年,力争全市20%的建制村完成乡村清洁工程建设任务。经过4年的努力,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活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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