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6〕127号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嘉兴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5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6〕164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针对我市当前药品安全隐患和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医疗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突出查处大案要案,规范药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秩序,增强涉药单位的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守法经营意识,使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进一步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药械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监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科学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