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建立对城乡低保户在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扶持优惠制度。
市林业局:负责建立对城乡低保户在林业方面的扶持救助制度。对林区的城乡低保户在采伐指标的审批,育林基金的收取等方面给予照顾扶持。
市民宗委:负责建立对城乡低保户少数民族家庭的扶持救助制度。
市商务局:负责建立对城乡低保户在商贸方面的扶持优惠制度。
市人口与计生委:负责建立对城乡低保户在人口与计生方面的扶持优惠制度。
市扶贫办:负责制定农村低保户在扶贫方面的扶持救助措施,为农村救助对象自主创业、脱贫致富提供扶贫资金支持。
市移民局:负责拟定城乡低保户中的移民扶持救助措施。
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结合自身职能,负责拟定对城乡低保户的扶持帮助措施。
永州日报社:负责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建立社会救助体系组织服务网络。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市社会救助处,归口市民政局管理。各县区要加强社会救助体系机构建设,在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机构中增加社会救助职能。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要为基层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网络和工作平台。社区低保服务中心更名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村委会设民政联络员,建立社会救助申报点,民政联络员由现任村委会成员兼任。
(三)整合社会救助资源,逐步增加社会救助投入。各级政府要根据社会救助工作的需要和财力状况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年增加财政对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各有关部门要将扶贫帮困、扶贫开发等各类社会救助资金与社会救助工作有机结合,凡用于社会救助方面的资金,均由财政统筹协调安排,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提高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效益。全市社会救助要形成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慈善和福彩资金为辅,社会捐赠捐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资金筹集渠道,为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四)加强基层社会救助信息网络建设,公开公正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民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加强城乡低保户的动态管理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并为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和依据。县区和乡镇、街道要建立现代技术信息网络,逐户建立城乡低保户家庭基本情况和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档案,及时掌握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合理分配社会救助资源,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技术平台。各类救助的实施要严格履行申请、调查、评议、审批、公示等程序,确保各项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提高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者贪污、挪用救助款物者,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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