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保险业务。鼓励保险企业加大对公路、铁路、机场等建设的保障支持,为加快建成我市承东启西、贯通南北的新兴交通枢纽服务。大力开发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病险水利设施除险加固服务的保险产品,为建设人水协调的现代水利体系提供风险保障。围绕建设保障有力的能源供应体系,提高保险为水电、火电等能源项目服务的水平。加快发展与城市道路、管网、供水、供电、供气、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相关的保险服务。
(十四)积极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支持相关保险机构发展机电、化工、纺织、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品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提供收汇风险保障,增强自营出口能力,为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保险支持。
六、加强诚信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增强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十五)强化保险职业道德教育和诚信建设。加强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全面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道德修养。加强保险营销员教育培训,提升营销服务水平。严格从业资格管理,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挂牌展业制度。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切实解决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不断提高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保险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努力塑造保险业诚信形象,提高保险的社会公信力。大力培育保险诚信文化,建立保险机构信息披露制度。
(十六)提升保险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保险条款通俗化和服务标准化,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理赔服务标准。创新保险销售渠道,不断完善直销、营销、代销销售网络,积极发展网上保险、电话销售等服务方式。不断完善保险机构的服务平台,严格执行客户回访制度,为广大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发挥保险中介机构在承保理赔、风险管理和产品开发方面的积极作用,提供更为专业和便捷的保险服务。
七、完善市场体系,加快改革创新,提高保险业的核心竞争力
(十七)培育市场主体。要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优化保险业务发展的政策环境,积极争取国内保险公司来永州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保险经纪、公估和代理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的规范建设,积极扶持保险营销员队伍的稳定发展,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完善保险中介市场体系。
(十八)推动自主创新。保险机构要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保险产品科技含量,切实解决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不断满足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探索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的合作,提供多元化和综合性的金融保险服务。加强保险手段创新,高度重视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在保险业中的应用,将先进信息技术渗透于保险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构建多层次、方便、快捷的服务形式。鼓励保险业进行组织形式、经营模式和投资渠道和创新,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