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农业、林业、民政、教育、烟草、人口计划生育等部门在推动“三农”保险、引导农民投保、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建立多元化经营、多渠道支持的农业保障体系。探索发展相互制、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和农业保险服务网络。
积极推行“政府主导推动,龙头企业支持,农民自愿参与,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财政适当补贴”的经营模式,在全市开展以县区政府为主资助统保的农民房屋保险、村干部综合保险,以县区政府主导推动的学生平安保险、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以烟草、林业部门和纸厂、罐头厂等企业重点支持的烤烟种植保险、森林火灾保险、主产区水果保险,逐步扩大“三农”保险的品种和覆盖区域。
(三)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人身保险。针对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积极开发和销售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缴费灵活、投保简便的农村人身保险产品。完善计划生育手术保险、独生子女保险和计划生育夫妇养老保险制度。对于被征地农民和移民,在本人自愿的条件下,可办理储蓄式养老保险。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保险。努力发展适合农村、农民自愿的各类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
三、大力发展各类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四)充分发挥保险在防灾防损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公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煤炭、规划建设、旅游等部门要与相关保险机构加强沟通和协作,建立合作机制,努力将商业保险纳入灾害事故救助之中,在认真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法》、《
煤炭法》、《
建筑法》、《
道路运输条例》、《
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强制保险的规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关系国计民生、与市场经济配套的各种责任保险,建立、健全灾害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构筑我市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推动保险业参与“平安永州”建设。
(五)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管理。认真执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全面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公安交警、卫生医疗部门和保险机构要加强合作和信息共享,建立交通事故和医疗救助信息的交流机制,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助水平,充分发挥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强化交通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