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08年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
(京商秩字〔2008〕3号)
各区、县商务局,有关行业协会、大型超市:
根据《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8〕1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商务部决定2008年在全国中心城市和地级市,开展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为做好本市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思路
开展零售业分等定级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商务主管部门引导零售业规范发展,全面提升全行业竞争力的客观需要。要在总结百货店分等定级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政府主导、协同合作;分类指导、规范先行;以点带面,分步实施;过程公开、动态监管”的基本思路,推进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从而逐步建立起零售业发展的促进体系。
二、健全组织机构
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百货店分等定级试点工作的情况,调整和成立本市2008年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评定委员会和办公室。
评定委员会由市商务局局长卢彦任主任,副局长王卫平任副主任,成员由市商务局流通秩序管理处、现代流通发展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市商联会、市连锁经营协会、市商业信息咨询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流通秩序管理处,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同时,聘请专家及业内人士组成专家组,参与评定工作。各区、县商务局要成立大型超市分等定级评定委员会,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建立分等定级工作联络员制度,各区、县商务部门和大型超市要设立联络员,保持联络渠道畅通。并于2008年5月20日前,将“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1)报市商务局流通秩序管理处。
三、申报范围
本市范围内符合《GB/T18106-2004零售业态分类》大型超市标准的、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立开业一年以上的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可参照《达标大型超市规范》参加大型超市的分等定级)。
四、工作安排和步骤
2008年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分为启动、评定、验收及总结表彰三个阶段。具体步骤如下:
(一)启动阶段(2008年4月下旬-5月下旬)
1、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工作方案。各区、县商务局按照《GB/T18106-2004零售业态分类》对本区域内大型超市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制定本区域内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方案;大型超市根据分等定级相关标准,做好本企业分等定级申报的准备工作。
2、召开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部署会。部署本市2008年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对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并适时组织各区、县商务局和大型超市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评定阶段(2008年6月上旬-8月下旬)
1、申报。各区、县商务局组织本区域内符合申报范围的大型超市,按照要求登录“中国零售业分等定级信息管理系统”(http://zglsy.mofcom.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要求:
(1)企业自愿申报。大型超市自愿参加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各区、县商务局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申报名称规范。申报企业名称应使用单店规范的全称。同一个店使用的名称在各种报表中应一致。不要使用与集团公司相同的名称。
(3)严把企业准入关。申报的大型超市按照国标规定要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成立开业一年以上。目前运营正常,没有诉讼情况和较大经济纠纷。
(4)上报材料真实。大型超市填报数据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填报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2、初审。由各区、县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达标大型超市规范》(见附件2)和《达标大型超市规范操作手册》(见附件3),对本区域内申报的大型超市进行初审,初审应采取网上审核与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将“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审定表”(见附件4)加盖印章一式两份,于2008年8月20日前报市商务局流通秩序管理处。
3、复审。市评定委员会根据初审结果,对申报达标的大型超市逐一进行复审,原则上采取申报材料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复审结果上报商务部。
(三)验收及总结表彰阶段(2008年9月上旬-11月下旬)
1、检查验收。从2008年9月份开始,商务部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和有关省市级评定委员对达标大型超市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
2、总结表彰。2008年11月,商务部召开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总结表彰会,公布大型超市分等定级结果。
3、制定大型超市标准。商务部将根据百货店分等定级工作经验,结合达标大型超市评定的实际情况,制定大型超市相关标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区、县商务局及行业协会、有关大型超市企业要充分认识分等定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广泛动员,积极引导。《达标大型超市规范》从安全、服务、环境、诚信、节能五个方面切入,作为大型超市基本的经营服务规范,是政府引导性的标准,各区、县商务局要动员和引导符合《GB/T18106-2004零售业态分类》标准的大型超市,积极参与分等定级工作。
(三)及时沟通,扎实推进。市商务局分等定级工作办公室要加强与各区、县商务局的协调配合,各区、县商务局责任部门要保持与本区域内行业协会和大型超市的密切联系。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确保分等定级工作的顺利进行。评定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市商务局流通秩序处联系。
(四)充分利用中国零售业分等定级信息管理系统。商务部组织开发了“中国零售业分等定级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具备政策发布、资料申报和信息沟通等多方面功能。各区、县商务局,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要充分利用此管理系统,及时了解商务部零售业分等定级工作的要求及动态,并为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的申报、初审和复审等环节做好服务。
联系人:褚庆丰 庄秋凤
联系电话:65257924(传真) 85163112 85163026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附件1:大型超市分等定级工作机构联系表
附件2:达标大型超市规范
附件3:达标大型超市规范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