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中村改造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建委)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城中村改造的指导与协调工作。
2、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
3、审查区领导小组编报的城中村改造的年度实施计划。
4、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城中村改造配套政策。
5、对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6、完成市城市建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组成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马军任主任,市建委副主任刘仲春、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杜树法、市房委办主任厉建伟任副主任,成员由市城建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市建委、市国土局要成立专门的管理办公室。
二、违章建设拆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
(一)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查处、制止和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设。
3、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任务。
4、指导、督查各区拆除违法违章建设工作。
5、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6、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受理有关投诉。
7、负责违法违章建设拆除政策宣传工作,抓好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8、完成市城市建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组成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许传东任主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法制办及各区分管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城建工程建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城市建设工程的组织、协调、调度和督导落实。
2、按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城建计划,负责拟定城市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详细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
3、负责城市建设工程竣工移交工作,及时纳入有关部门、单位的养护考核,搞好跟踪服务。
4、负责城市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5、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6、及时调度城市建设工程施工进度,按时向市城市建设指挥部汇报工作情况。
7、完成市城市建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