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监察室),其办事机构与执法督察科合署办公,其人员编制在机关编制总额内单列。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城管执法局机关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名(待省拨专项编制后,再予以冲减)。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工会主任1名,正副科长(主任)9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3名。
五、下属单位
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撤销益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设立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正科级事业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负责在市城市规划区执行房地产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区域内土石方调配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政设施和公用事业管理、建筑市场和施工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域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及行政执法;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域占道经营管理及行政执法;完成市城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0名(含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5名,待省拨专项编制后,再予以冲减35名事业编制),配支队长1名(正科级),副支队长3名(副科级)。
六、其他事项
(一)管理体制。撤销资阳区、赫山区城区管理局和益阳高新区城管办,撤销资阳区、赫山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分别成立资阳区、赫山区和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赫山区、资阳区、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受市城管执法局和所在区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的双重领导。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区局领导班子的建设,市城市规划区域土石方的统一调配管理及行政处罚、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及行政处罚。各区局领导班子调整配备以市城管执法局管理为主,由市城管执法局和相关区委、高新区管委会共同考察、提名,由市城管执法局办理相关任免手续。各区局根据授权,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其他人、财、物、事权分别由各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管理。
(二)严格控制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员编制。赫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员编制控制基数为70名,资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50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15名。现有超编人员由各区负责分流,今后只能在有余编且区财政安排相应经费的情况下,报经市编办和市城管执法局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新进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