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
(益政办发〔2006〕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政府新闻发布是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是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要求;是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和政务信息透明度的要求,也是我市对外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介绍益阳,展示益阳良好形象的需要。为推动和规范我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9号)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办〔2005〕54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健全我市政府新闻发布制度作如下通知:
一、明确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社会介绍我市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针对舆情动向,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开辟权威、公开、正规的信息渠道,在提供新闻服务中有效地引导舆论,为全面建设小康益阳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是:介绍政府的有关工作;就密切关系公共利益、受到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阐明政府或相关部门的主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性公共事件时,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介绍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其他需要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的政府信息。政府新闻发布的具体内容一般由市新闻发布机构提出建议,报分管负责同志审定。涉及全市性的新闻发布,须报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有关严重灾害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按有关规定办理,必要时应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二、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建立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为全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政府新闻发布的组织、指导、协调和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日常性新闻发布会年度计划,并应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引导舆论的需要,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领导、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出席,发布相关新闻,并回答记者的提问。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或新闻发言人应积极出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本级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和本级政府行政区域内政府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要设立新闻发言人,就本部门的工作开展新闻发布活动。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参照政府部门的做法建立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在益阳城区,以及区县(市)政府在各自辖区之外举办新闻发布会,须向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申报,经批准后方可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