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专项基金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益政办电〔2007〕89号)
资阳区、赫山区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制订的《专项基金清理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专项基金清理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纪委要求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市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对市直单位、大通湖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专项基金及资阳区、赫山区相关专项基金进行清理检查。为认真开展好这项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加快构建惩防体系,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切实规范基金管理,监督基金使用,防范基金风险,提高基金使用效益,为构建和谐益阳,促进益阳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清理检查范围
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全市市直单位和益阳高新区、大通湖区各类基金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以及资阳区、赫山区与市直单位相关联的有关基金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必要时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工作目标
(一)摸清情况。通过自清自查和调查摸底,掌握全市现有各项基金的设立依据、规模、分布、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规范管理。在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全市各项基金进行科学分类,规范管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整改措施,确保基金专款专用、规范运作。
(三)加强监管。明确各有关部门基金监管工作责任,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建立全面监管、依法监管、分类管理、报批与备案相结合的监管工作制度,建立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监督控制体系。严格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
四、方法步骤
清理检查工作采取自清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市直单位后区,统一部署,分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