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报建审查科
负责建设系统政务窗口工程报建审批及“一站式收费”管理和费用收缴;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筑企业施工许可通知单》。
(八)公用事业科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公用事业发展远、近期规划;负责指导系统内企业改革、改制;负责生产、交通、防火安全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园林绿化工作以及市城市规划区市容市貌环卫监督、城市客运、路灯灯饰、大桥管理、公共交通和污水处理等工作;负责对区县(市)公用事业行业指导。
(九)燃气办(加挂市城市供水节水办公室牌子)
负责燃气管理、城市供水和计划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十)法制科
负责建设系统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和指导建设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具体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执法监督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
(十一)纪检监察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工作。纪检监察室的人员编制在核定该局的总编制中单列3名。
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立机关党委、工会。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4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工会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会副主任各1人),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5名。
五、下属机构
(一)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处级,具体负责市城市规划区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该局内设综合科(加挂财务科牌子)、法规科和督察科(均为副科级),机关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待省拨专项编制以后,再予以冲减)。其中,局长1名(副处级),副局长3名(正科级),科长3名(副科级)。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设4个大队和4个分局。
1、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一大队,副科级,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待省拨专项编制以后,再予以冲减),配大队长1名(副科级)。
2、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二大队,副科级,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待省拨专项编制以后,再予以冲减),配大队长1名(副科级)。
3、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三大队,副科级,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待省拨专项编制以后,再予以冲减),配大队长1名(副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