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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通知
(益政办发〔2007〕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提高对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认识
  当前国内资本市场发展迅速,给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提高企业的直接融资比例,是迅速做大做强我市企业和实现我市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深化认识,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二、明确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任务。2007年,益阳高新区要力争培育推荐1~2家企业上市;赫山区、资阳区、沅江市各推荐1~2家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力争2008年各培育推荐1家以上企业上市;2008年,桃江县、南县、安化县、大通湖区各推荐1~2家进入上市辅导期,力争2009年各培育推荐1家以上企业上市。
  (二)推动企业进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企业进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是企业上市的必由之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好、成长性强、科技含量高,且符合上市基本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引导其改制设立或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三)大力培育拟上市企业群体。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发行一批”的梯度上市原则,重点做好上市资源的培育工作。在资金、土地、人才等方面积极扶持以上市为目的的股份有限公司,努力在全市形成促进和鼓励企业积极争取上市的浓厚氛围。各区县(市)要制订好培育企业上市的具体工作规划,建立完备的拟上市企业资料,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企业上市培育、扶持工作。要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对企业从改制到发行上市实施全过程指导。
  (四)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对企业上市的支持和引导,为企业上市营造良好的环境。对拟上市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发改委、经委和科技、民政、财税、银信、国土、建设、环保、规划、工商等相关部门要按特事特办的原则予以支持解决;有关疑难问题,市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积极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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