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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大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控减灾体系、管理监督体系和应急反应体系建设,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到2010年,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成灾率杨树控制在2‰以下、其它林种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
  三、突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点
  (一)完善监测网络,建立联动预警体系。要充分发挥我市现有三个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的骨干作用,以点带面,搞好对周边地区的辐射服务。完善市、县两级监测网点建设,健全国家、市、县三级联动的监测预警体系。充分发挥基层林业员、护林员作用,建立监测和举报激励机制。探索利用化学信息、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和核查,不断提高监测预报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加强部门协作,实行联防联治。林业、农业、园林、旅游、交通、水利、电信、广电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切实搞好重点林业工程项目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等区域的监测和防治工作。要针对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制定防治预案,建立疫情报告、技术合作、联防联治的协作机制。对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和重点生态区域的重大生物灾害,实行工程性治理,逐步推行工程承包制、招投标制和施工监理制。
  (三)严格检疫执法,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要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做好松材线虫等危险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工作,加强产地检疫、调运检疫,严把检疫关。加强对辖区内调入的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复检,经常开展检疫执法检查和专项打击行动。各木材检查站要依法查验过往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植物检疫证书》,配合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开展检疫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乡镇,要及时报告,并启动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疫区调入松木及其制品。经批准调入的各种用松类制品,要向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机构申报复检。对非法经营加工利用疫木、使用疫木包装材料,造成疫情人为传播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电力、铁路、交通、邮政、通信、广电、园林等涉木部门要加强本系统的管理,要求承运单位在承运、收寄时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植物检疫部门对涉木货物集散地、涉木市场进行检疫检查。
  (四)实行科学防控,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鼓励和引导采取生物防治和无公害防治措施,不断改进防治方法,对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要严格按照国家除治规范和除治标准进行无公害化处理;采用低毒低污染药剂,并逐步探索生物防治途径。对重点治理区,食叶类害虫生物防治率要达到80%以上,无公害防治率达到100%;其他类有害生物,也要大幅度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使生物防治率达到60%以上,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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