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配置地震现场工作装备。配备包括交通工具、GPS定位仪和流动数字地震监测仪等设备,为现场工作提供现代技术条件支撑,切实提高地震现场工作能力。
2、修订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地震应急工作。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正和完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工作检查,适时组织应急演习,检测反应能力。
3、建立市级地震救援队伍,完善社会救援联动机制。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市级地震救援队伍,购置地震救援设备、进行人员培训和演练。发展救援志愿者队伍,完善地震灾害救援社会联动机制。
4、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五、保障措施
(一)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防震减灾工作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各级政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特别要做好规划的统筹衔接和保障工作,同时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各部门、各行业制定有关行业规划时,要注意与本规划相衔接。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严格依法行政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防震减灾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要的法律保障与监督机制,使防震减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法制化,确保防震减灾工作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
(三)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要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统筹安排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的防震减灾投入体系。加大对地震监测、预防、救援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投入。
(四)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激励机制,营造适合人才工作和成长的环境。实施“人才工程”,有计划地选送优秀的年轻科技人才到相关科研机构进行学术交流、培训、短期工作。积极推进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聘请知名专家讲学或短期指导工作。坚持培养和引进相结合,有重点的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和队伍的后续发展。造就一支思想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防震减灾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