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
(益政发〔2006〕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益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八日
益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
益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20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进程,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湖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纲要》精神,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目标:经过五年的努力,为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成效,基本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基本到位,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群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逐步完善,政府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逐步健全,行政决策基本纳入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轨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拟制程序逐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有效运转,拟制质量进一步提高;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行政监督制度逐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得到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行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3、基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尊重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