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益政发〔2007〕2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文化局确定的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33项),现予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5〕27号)要求,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完整的档案,利用各种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全面、系统的记录,鼓励和支持代表作传承人(团体)开展传习活动,要通过各种渠道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广为传播,加深公众的了解和认识,促进社会共享,确保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
益阳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益阳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一、民间文学
1 黄帝南巡碧云峰传说 赫山区
2 梅王传说 安化县
3 张五郎传说 安化县
4 蚩尤传说 安化县
二、民间音乐
5 兰溪山歌 赫山区
6 大栗港“胡呐喊” 桃江县
7 清塘山歌 安化县
8 南县湖歌 南 县
9 南县硪工号子 南 县
10 南县车水号子 南 县
三、民间舞蹈
11 益阳地花鼓 益阳市
12 南县地花鼓 南 县
13 八字哨“耍花朝” 赫山区
四、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