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宁市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南府办〔2008〕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从源头抓好狂犬病的防治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南宁市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重新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调整后机构和职责如下:
  一、南宁市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周异决  市委常委、副市长
  温守荣  副市长
  副组长:
  邓卫民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 耕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汤晓斌  市卫生局局长
  梁兆强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张耀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苏其富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刘志烈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晓钊  市卫生局副局长
  雷 波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黄明瑞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彭 鹰  市工商局副局长
  沈向东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尹奇芳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林新勤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丁 伟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王仕荣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曹宇俊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卫生、水产畜牧兽医工作的领导。
  (二)办公室及其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狂犬病人间防治组、狂犬病动物防治组,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1.办公室主任
  汤晓斌(兼) 、梁兆强(兼)
  2.狂犬病人间防治组
  组 长:杨晓钊(兼)
  成 员:
  隆邦臻  市卫生局疾病控制科科长
  刘慧聪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员
  陈合山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科科长
  黄均海  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副科长
  石 健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