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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敖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敖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榕政办〔2008〕76号)


晋安区、连江县、罗源县人民政府,市农办、环保局、建设局、农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

  《2008年敖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近几年整治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实现敖江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的目标。

  二○○八年五月五日

  2008年敖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

  近年来,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保证了我市二水源供水安全。但目前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为确保敖江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现就加强敖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巩固提高敖江水质,确保2008年敖江干流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5%,塘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
  二、具体任务与责任单位
  (一)切实做好敖江二水源保护各项工作
  1、2008年5月底前编制完成《2008年-2013年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并报送市政府审定。规划主要内容包括:二水源保护、生态村建设以及山仔水库和塘坂水库污染应急预案等。(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2008年5月底前编制完成《福州市二水源保护区内乡镇经济发展规划》并报送市政府审定。规划主要内容包括:产业发展方向与发展重点、实施造福工程搬迁转移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村民和富余劳动力等。(责任单位:市农办)
  3、将水源保护区内的晋安区日溪乡、连江县小沧乡和潘渡乡、罗源县霍口乡和飞竹镇及上述乡镇所辖行政村,列入2008年福州市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整治范围,做好垃圾清扫、收集与处置工作,确保2008年年底前通过考核验收。(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4、开展晋安区日溪乡日溪村、连江县小沧乡小沧村和利洋村、潘渡乡塘坂村和高岳村、罗源县霍口乡东园亭村生态村建设试点工作,促进水源保护区内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晋安区政府、连江县政府、罗源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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