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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四)做好防疫基础工作。饲养场、饲养小区要结合新农村建设,配套建设污水污物处理场所,大力发展沼气等节能环保项目,发展生态、循环养殖业。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要组织搞好畜禽的疫病防治。畜禽屠宰加工场点和交易场所要按规定搞好动物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整治。畜牧兽医、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畜产品加工运输、批发零售、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督监管。

  (五)建立健全畜牧兽医信息网络化管理。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畜牧兽医信息网络,加强与饲养场、畜产品加工企业、兽药企业、饲料企业及其它与畜牧业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畜禽饲养、出栏、免疫、检疫档案。完善动物标识制度,对动物疫病、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可追溯管理。加强对畜禽屠宰加工、国内销售、进出口贸易的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市场预警机制,及时提供畜禽产品产销信息。加强对国内外动物疫情的搜集整理,搞好我市疫情的分析监测,为我市做好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信息指导。

  六、加强对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法制办、发展改革、人事(编制)、劳动保障、财政、畜牧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泰安市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附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有关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畜牧兽医工作机构的调整改革,根据《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07〕97号)要求,要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编制(人事)、财政、发展改革、劳动保障等部门认真组织落实改革方案,并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为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附件:泰安市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泰安市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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