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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规划区内的道路和各种地上、地下管线及相关构筑物的规划审批工作;负责道路和管线工程规划放线、验线及验收工作;负责道路和管线综合方案的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工作;负责城市管网综合普查与管理工作;指导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中基础设施部分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办理《建设工程管线规划许可证》业务。
  (四)法规监察科(加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城乡规划方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城乡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公示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城市规划批后的综合、协调、指导、督办、稽查等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区内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业务;负责组织办理与规划相关的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全局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市行业内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拟定工作;负责对本局执法人员的持证上岗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五)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局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财务审计、公共关系、建议和提案办复、保密、保卫、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协调和管理规划编制经费;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六)纪检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信息宣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政治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工作;负责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理论学习、培训工作;负责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老干部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
  负责指导、协助、检查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系统廉政建设教育工作;负责违法违纪案件、涉软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局党委(组)正行风和开展软环境建设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规划局事业编制22名,财政全额拨款。
  县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县级非领导职数1名;科级职数6名,科级非领导职数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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