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关于合作开展“三农”信息服务的通知
(粤农〔2008〕1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中国移动广东公司各市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的农业信息服务工作,为农业、农村、农民和城市居民等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三农”信息服务,今年4月,广东省农业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联合签署了《开展“三农”信息服务合作协议》,全面启动合作推进农业信息化、强化“三农”信息服务,建设“信息化田园”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三农”信息服务工作
农业、移动通信部门合作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开展“三农”信息服务,是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号召,共同提高我省农业、农村、农民信息化应用水平,共建“和谐广东”的重大举措。各地农业、移动通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合作,共同开创“三农”信息服务的新局面。
(一)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信息服务机构和中国移动广东公司各市公司,要按照《协议》的精神和要求,真诚合作,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督促本行业积极主动履行职责;要建立工作机制和责任制,保证有一名领导分管、有具体承担的工作部门和日常工作的责任人,做到目标明确、工作有序、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订“三农”短信息服务的内容规范,建立和不断完善“三农”信息资源数据库,实现省内“三农”短信息发布格式统一、标准统一和管理有效。
(三)探索建立“三农”信息服务长效、持续运作机制,做到“三农”信息服务对象明确、信息准确、内容实用、发布及时、获取简便、反馈畅通。
(四)充分利用移动通信网络、技术及其它资源,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业行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应用,推进农村信息化。
二、不断拓宽服务内容
(一)各地要根据农业、农村、农民和城市居民等对“三农”信息内容的需求,整合相关信息资源,合作开展“三农”服务信息产品的制作和服务。
(二)各级中国移动广东公司各市公司要为当地农业部门开放语音、短信、彩信、WAP、WEB等资讯服务平台和移动通信服务,为当地农业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机构等提供移动办公、公共信息发布等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