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和重新公布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0月31日,实施日期:2010年10月31日)废止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在市城市规划区内部分区域和时段通行的通告
(益政通〔2007〕7号)
为进一步加强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道路交通秩序,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城市规划区部分区域和时段禁止渣土砂石运输车辆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益阳大道、桃花仑路、康富路、龙洲路、萝溪路全线24小时,马良路、五一路全线每日5时至20时,禁止渣土砂石运输车辆通行;禁止渣土砂石运输车辆跨资江通行。
二、因特殊情况,确需在上述禁行区域和时段通行的,必须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通行。
三、凡违反本通告的,一律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妨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围攻、谩骂、殴打行政执法人员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