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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叶产业化建设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叶产业化建设的通知
(常政发〔2006〕3号)


石门县、桃源县、临澧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烟草是我市十大龙型产业之一,烟叶生产是切实解决烟区“三农”问题,提高农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项目。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叶产业化建设的通知》(湘政发〔2005〕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烟叶产业化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明确烟叶产业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我市烟叶生产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市场引导、计划种植,主攻质量,调整布局”的生产方针,实施烟叶可持续发展战略,改善烟叶生产环境,不断提高烟叶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做优做强我市烟叶产业。

  “十一五”期间,要完成20万亩基本烟田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规模发展到12万亩,产量达到30万担。继续做好各方面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我市全省重点产烟市地位和石门县进入主产县。根据国家严格生产计划管理的工作要求,2006年我市指导性计划面积4万亩,指令性计划收购烟叶8万担,其中:石门县2.5万亩,收购计划5万担;桃源县、临澧县各0.75万亩,收购计划各1.5万担。重点发展宜烟山区和老区,重点扶持发展一批万担乡(镇)、千担村。以基本种烟农户为基础,通过组织协调、土地流转等方式支持发展一批种植面积10-20亩的专业大户,形成稳定的优烟基地和基本的植烟主体;要切实维护烟叶生产计划的严肃性,烟草公司要与烟农签订烟叶产购合同,并加强户籍化管理。

  二、继续实行生产扶持投入。常德卷烟厂、市烟草公司和各级政府继续联办烟叶生产基地,多方生产扶持投入,并直补到烟农。

  1、烟草公司对烟农的生产投入实行产前承诺,收购后统一结算兑现。生产投入(含肥料、农膜、农药、煤炭、贷款贴息)的具体标准是:每担上中等烟叶补贴150元,每担下低等烟叶补贴110元(含省政府文件规定的补贴在内)。

  2、县级政府在烟叶特产税中列出专项经费用于扶持烟农生产。具体标准为每担烟叶补贴15元,由烟草公司在烟叶收购时兑付给烟农,年终缴纳特产税时结算。

  3、继续实行烟叶生产自然灾害生产成本保险。每亩烟叶生产承保标的为400元,由市烟草公司组织查勘灾情,直接理赔到农户。其理赔费用由烟草公司凭有效凭据,按实列入生产成本费用,并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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