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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国内经济合作重点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二、活动方式
  2008年,国内经济合作交流活动要坚持“四为主”的活动方式。一是合作对象以国有大企业、中国500强企业、民营百强企业和行业优势企业(以下简称“500强优势企业”)为主,不论是集中性活动还是小分队对接,都要把当地500强优势企业列为交流对接的首选目标。二是外出交流以有针对性地对接企业、推介项目为主,一般不搞大型推介会。三是组团参会以企业为主,多组织有项目合作需求的企业参加,减少其他参加人员。四是内外互动以“请进来”考察为主,牢固树立“一活动两阶段”意识,把客商来威考察情况作为检验外出活动成效的第一标准。市经济合作局负责整个国内经济合作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协调调度,要会同各实施部门精心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各市区、开发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优势,整合工作资源,推动各项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三、活动安排
  (一)4月上旬,组团赴西安参加“第十二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依托“西洽会”平台,利用西安智力资源密集、军工企业集中的优势,以“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自主创新”为主题,重点组织我市企业与陕西省军工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经济、技术对接,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我市企业聚集,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筹备工作主要由市经济合作局、市科技局负责组织。
  (二)4月下旬,组团赴珠三角地区开展经济合作交流活动。根据我市与珠三角地区产业互补的特点,以承接产业转移、产业链对接为主题,加强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筹备工作主要由市经济合作局、信息产业局、台办负责组织。
  (三)5月,组团赴上海和浙江开展经济合作交流活动。把握南资北移、台资北上的机遇,以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为主题,选择我市对外合作的重点领域和项目进行对接,吸引长三角地区大企业、大财团、上市公司及台资企业来威投资兴业。在上海、杭州设立主会场,各市区、开发区分赴周边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产业对接活动。筹备工作主要由市经济合作局、旅游局、台办负责组织。
  (四)5月,组团赴武汉开展电子信息产业对接交流活动。依托“中国光谷”电子信息产业聚集优势,以产业对接为主题,组织我市电子信息企业开展对接洽谈活动。通过走访考察、举办“山东威海(武汉)电子信息产业对接交流会”等方式,搭建企业合作平台,拓展企业合作领域。筹备工作主要由市信息产业局、经济合作局负责组织。
  (五)6月,组团赴京津地区开展经济合作交流活动。以对接中央直属大企业、中国500强优势企业等为主题,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的需要和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各市区、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分产业、分阶段、分批次赴京津联络对接,在此基础上再由市领导带队登门走访洽谈,开展高层推动。筹备工作主要由市经济合作局、国资委、信息产业局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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