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6〕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常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常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纳入市直单位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对象为区县(市)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和市直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
第四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机制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
(二)公开内容
1、政务公开内容明确具体,并编制政务公开目录;
2、按时按质按量向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提供政务公开信息;
3、切实抓好网上公开工作,网上公开内容全面,更新及时。
(三)公开形式
1、基本公开形式:公开栏或公开橱窗、公开电话、网站等。
2、特定公开形式:政府公报、政务公开墙、新闻发布会、听证会、咨询论证会等。
3、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入齐全,窗口授权到位,有办事指南、电子显示屏等必备公开形式。
4、培植政务公开典型,并具代表性。
(四)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六项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由市优化办纳入公开测评体系一并实施);政务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政务信息发布制度;政务公开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