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粤农〔2008〕139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农业局、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精神,规范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现将《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试行)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精神,规范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建设参考标准,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特别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要求,结合本省农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一、总体要求
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必须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科学设计,合理布局、规范管理。通过建设,垌田、塅田、洋田、围田等田类达到 “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机能进、物能运、土肥沃、高产出”的标准;丘陵山区坑田、坡地基本实现梯田化;一般耕地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后净增耕地面积达到10%以上,基本农田整理后将增耕地面积达3%以上;建立现代管护机制。
二、农田建设标准
1.农田规格建设标准
以村委会为基础,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打破村组界限,统一规划、设计与建设,形成土地平整,集中连片,以机耕路为骨架,以田间渠道为网络的方田格局,农田方格总体呈“田”字、“井”字、“开”字、“丰”字或“米”字型排列。
平原地区田格面积为100-200亩;丘陵地区为50-100亩。田格内的田块大小、朝向基本一致,田块面积1.5-4.5亩;田埂顺直、稳固,宽0.4-0.6米,高0.3米以上。
坡地、坑田沿等高线进行平整。在平整过程中应确保耕作层不被破坏,平整后田面宽度一般要达到3米以上,田(地)埂稳定牢固。
2.农田排灌渠系建设标准
渠道建设应根据农田面积、水流量合理设计,尽可能截弯取直,采用“沟-路-渠”方式布置,“双非”灌排,实现项目区排水、灌水渠系健全,渠系坡度适宜,沟渠“三面光”“硬底化”衬砌规范统一,美观、牢固、实用,桥、涵、闸、放水口等配套设施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