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的通知
(常政办明电〔2006〕6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完成国务院、省政府部署的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简称整规工作)任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6〕7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将整规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各区县(市)长为辖区内整规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级整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规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联络督导工作,全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市县两级要全面实施整规宣传工作方案,在继续组织对重点矿区进行集中宣传的同时,要利用各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省政府决定2006年6月为全省整规工作集中宣传月,我市主要开展以下集中宣传活动:
(一)从6月1日至30日,在常德日报、常德电视台上开辟整规工作专栏,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和整规工作意义,推介典型经验,对重大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进行曝光等。
(二)市整规办公开查处3―5起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做到“四公开”,即公开立案、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曝光。各区县(市)查处2-3件在本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市、县两级公布整规办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并推行有奖举报制度。
三、继续开展清查整顿工作。在前段清查的基础上再次清理,重点是矿产资源的勘查情况。各地每季度要调度清查情况,并在季度末向市整规办报送清查报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各地要对重点矿种和重点矿区组织集中整治。澧县、石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矿、石膏矿进行集中整治,石门县还要对东山峰磷矿区进行集中整治;临澧县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石膏、石灰石矿开展集中整治;桃源县要对牯牛山金矿区开展集中整治。各地在对重点矿种、重点矿区集中整治,要制定整治方案,并报市整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