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2006年省8件实事的通知
(常办通字〔2006〕26号)
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为民办8件实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06〕3号)精神,确保我市全面完成2006年省8件实事的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8件实事,是当前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件件关系人民群众的利益。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办好8件实事作为密切与群众血肉联系、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落实省8件实事考核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君文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文浩和市政府秘书长沈习淼任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落实相关实事牵头人。领导小组下设市落实省8件实事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考核办),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市政府办、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等为市考核办成员单位。沈习淼兼任市考核办主任,曾再农、张柏枝、张跃华、龙建国、孟银洲任市考核办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市人事局内。各区县(市)和管理区(开发区、旅游度假区)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落实8件实事的组织领导。
三、明确工作责任。市、区县(市)政府和管理区(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及相关部门为落实8件实事的责任主体,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市政府负责全市落实8件实事的组织实施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村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建设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民政局、常德移动通信分公司、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常德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扶贫开发办、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常德电业局、市林业局、市无线电管理处等26个单位为市直主要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具体负责8件实事22项指标的落实。市直主要责任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落实时间表,及时将8件实事的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市)和管理区(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提出工作要求,每月8日前将具体落实进度报市考核办。市直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自己的职能,积极配合和支持主要责任单位做好落实8件实事工作,为8件实事的实施开辟“绿色通道”。各区县(市)和管理区(开发区、旅游度假区)要按照分解下达的具体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并参照市直单位责任主体和工作责任建立责任体系,确保本区县(市)和管理区(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全面完成所承担的8件实事工作任务。市统计局根据省里的规定,制定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并对市直主要责任单位完成工作目标的数据进行评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