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三明市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08〕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制定的《三明市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三明市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三明市农业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
我市的农村沼气建设工作,通过多年的项目带动,政府引导扶持,已发展到5.8万户的规模。实践证明,大力普及农村沼气对整治农村环境,保护森林资源,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具有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农村沼气建设,2008年继续把农村沼气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确保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按照《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8〕17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2008年全国、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的,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大力发展我市农村沼气事业,有效开发利用农业和农村可再生能源资源,发展农村循环经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2008年全市新增高标准农村沼气示范户10000户(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
(二)扶持新建4个沼气服务中心、40个乡村沼气服务点。
(三)新建以稻草为主要发酵原料的沼气池建设400口,沼肥综合利用示范片20片(连片面积100亩以上)、培训沼气技工200人。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各县(市、区)要制定好沼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沼气建设工作任务、工作人员,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落实10000户示范户名单。沼气服务中心、乡村沼气服务点、以稻草为主要发酵原料示范户、综合利用示范片、技工鉴定培训人员要先行做好摸底、选点工作,对于满足条件的要择优定点。
(二)全面施工阶段。各县(市、区)政府要把今年的建池任务及其他工作目标具体落实到点、到片、到人,并做好跟踪指导,提高农村沼气工程的综合效益。各县(市、区)农村能源站要加强技术指导,要依照农业部颁发的GB4750-4751-4752-2002建池标准进行建池设计、施工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