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的经费保障,将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应急处置经费。督促区县(市)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专项经费。负责防治重大动物疫情经费的申报、及时审拨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监察局 负责协调动物监督检查站以及发生疫情时封锁哨卡的设立和监察工作,及时查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市交通局 配合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疫站的设立。疫区封锁时,负责协调公路、水路封锁哨卡的设立。保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期间的人流、物流畅通,优先运送防疫扑疫人员和物资。协助做好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执法监督工作。
市卫生局 负责重大动物疫情人间防治知识的宣传,高危人群的监测预防,疫情的预测、报告和病例的隔离治疗。协助做好扑疫工作。
市民政局 负责疫区受灾群众的安抚和救济以及应急处置人员因公伤残、死亡的抚恤。
市林业局 负责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协助做好扑疫工作。
市公安局 负责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疫区正常社会秩序。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强制扑杀、各类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案件查处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以及疫情发生时封锁哨卡的设站工作。
市食品安全办 负责协调屠宰场、市场和流通环节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市商务局 负责牲畜定点屠宰行业管理。督促定点屠宰、产品加工、外贸出口等企业履行动物防疫义务,凭免疫标识和产地检疫证明收购屠宰动物,接受动物防疫机构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和监督管理,主动、及时报告疫情。配合做好市场环节监督工作。
市工商局 负责动物及其商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配合动物防疫机构打击违法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行为,严禁染疫动物和病害产品上市。协助疫区政府做好关闭、封锁市场等扑疫工作。
市质监局 配合做好应急防疫扑疫物资的质量监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保证质量。
市科技局 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控制技术储备,安排科研项目。
市气象局 提供疫区及周边地区气象资料。
市教育局 负责本系统畜禽饲养场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促所属单位向当地动物防疫部门报告疫情,接受动物防疫机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扑疫工作。
常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负责进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和执法监督工作,落实《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防止重大动物疫情传入传出,及时向市防治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疫情。
常德海关 负责进出口防治物资、进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通关,及时向市防治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通关情况,防止重大动物疫情传入传出。
石长铁路责任公司常德站 根据防疫扑疫需要,优先运送防疫扑疫人员和物资。协助做好铁路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执法监督工作。
2.4 区县(市)、乡镇应急机构与职责
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和办公室,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5 组织体系框架图
3、预警和预防机制
市级动物防疫机构建立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预警机制,实施被动监视和主动监测。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区县(市)、乡镇动物防疫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情监测网络,村级建立重大动物疫情信息观察员,对重大动物疫情进行严密监测,通过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分析评估疫情发生风险,及时向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应急处置意见。重要信息应立即逐级上报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3.2 预防预警行动
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可疑疫情报告后,及时进行情况综合,研究分析危害程度,提出初步行动对策,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视情况召集指挥部成员会议,决策行动方案,发布指示和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