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工作的通知
(常政发〔2006〕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粮食安全是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做好粮食工作是各级政府服务“三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粮食工作,根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5〕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区县(市)和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行政一把手要对本地区的粮食生产、流通及财务全面负责。在粮食市场全面放开的新形势下,各级行政首长要担负起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证粮食总量供需平衡、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促进农民增收的责任;担负起宣传贯彻《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和依法管粮的责任;担负起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的责任,大力扶持粮食龙头加工企业发展,把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作为富民强县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工作来抓;担负起管理粮食财务的责任,负责本地区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财务挂帐的消化和贴息,按规定范围使用粮食风险基金,确保种粮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完善粮食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区县(市)要继续对粮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重点加强粮食行政执法、政策性购销、地方粮食储备、招商引资及产业化经营等内容的考核,确保粮食工作取得实效。
二、切实抓好粮食购销,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认真贯彻执行粮食购销政策。各地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从促进农民增收的高度出发,抓好粮食购销。巩固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成果,鼓励和支持多渠道、多主体入市收购,继续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市场主渠道作用,做好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防止出现谷贱伤农和卖粮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