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生态建设的意见
(常政发〔2006〕1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金融环境,促进金融发展,根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营造良好金融环境支持金融发展的通知》(湘政发〔2001〕23号)的有关精神,现就加强金融生态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金融生态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我市金融生态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改善金融业生存和发展的内生机制和外部环境,积极打造“诚信常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我市金融生态建设的总体目标:
(一)社会信用状况良好。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增强,社会信用体系健全,中介服务机构专业化水平高,辖区内无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无金融“三乱”现象,信用县(市、区)、信用乡镇、信用社区、信用企业覆盖面广。
(二)金融执法环境优化。尊重金融机构经营自主权,支持金融改革和创新,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司法部门办理涉及金融的案件严肃公正,无地方保护主义现象,金融纠纷案件审结和执结率高,金融债权得到有效保护。金融监管有力,金融风险预警及时并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金融运行质量提高。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到位,无重大金融犯罪案件发生。金融竞争公平有序,无违法违规违纪经营行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率低,经营效益好,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信贷资金供求关系协调。银行和客户关系融洽,双方的信息能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相互传递。信贷市场有效需求充足,信贷投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实现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稳步推进金融生态建设
(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改善金融生态,打造“诚信常德”的治本之策。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加强金融生态建设的核心工程来抓,加快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中介服务体系、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全面落实《常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切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