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省国土资源厅评审意见对规划文本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经市人民政府审查报省国土资源厅审定后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五、工作成果
1、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2、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6-2020)
3、常德市土地利用现状图
4、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5、常德市土地利用主导功能分区图
6、常德市产业用地空间布局图
7、常德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规划图
8、常德市土地利用专题研究报告及相关图件
9、常德市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及相关图件
10、常德市土地利用需求预测方案成果
11、规划成果的电子光盘
12、规划成果数据集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情况月报制度、重大问题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修编工作,密切配合。指定联络员,按规划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向规划修编工作办公室提供有关资料,及时互通信息,提出各类用地需求,协调专项、行业用地规划,参与规划方案的编制和协调等。
(二)资料收集
各专项规划编制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收集所承担专项规划的有关资料,并协助提供规划修编所需其它资料。
涉及有用地需求与建设项目布局的部门与行业,应积极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土地现状的分析评价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提供全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专项规划、重点项目、各园区发展定位等有关资料;市政府办、市农办、市新农办、市人口计生委、市经贸委、市城市办、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电业局、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房产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乡镇企业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畜牧水产局、鼎城区政府、武陵区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管委会及铁路、民航等部门、行业应积极配合各专项规划的编制,提供所需相关资料。
(三)经费问题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经费按有关要求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各部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由部门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