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工作(2006年8月底前完成)
成立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审议制度、情况月报制度、情况碰头会制度。明确部门联络员,组建规划修编工作办公室,落实工作经费,确定规划修编技术承担单位,召开规划修编工作会议,明确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的工作任务。
(二)确定土地利用现状基础数据(2006年9月底前完成)
组织开展“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收集规划修编基础资料和部门规划资料;调查规划期间各区县(市)、农场、开发区,各部门用地需求,开展用地预测等相关工作;分析各种资料,核查规划修编数据,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审查和上报确认各区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状数据。
(三)开展专题研究(2006年9月底前完成)
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工作,根据专题研究的进展情况,适时进行专题研究的汇报论证工作,并将研究成果报省国土资源厅审定。
(四)编制专项规划(2006年10月底前完成)
各专项规划负责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基本要求,对部门、行业用地情况进行协调、论证,组织编制专项用地规划,9月底向规划修编办提交专项规划提纲。对专项用地情况进行协调、论证,10月底向规划修编办提交专项规划成果。
(五)编制规划大纲(2006年11月底前完成)
根据专题研究成果和专项规划等有关资料,编制规划大纲。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对规划大纲进行论证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定。
(六)集成总体规划成果(2007年1月底前完成)
在专题调研、部门用地预测和区县(市)用地预测方案的基础上,根据经审定的规划大纲,通过综合平衡和充分协调,拟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形成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多方案比较后,形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初步方案。
(七)成果论证审查(2007年2月底前完成)
组织规划方案的论证、公示与听证。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有关专家和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组织论证和协调;综合各方面意见,对规划文本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规划文本预审稿。
(八)建设规划数据库(2007年2月底完成)
依据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和规范,根据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内容,建立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
(九)成果审查上报阶段(2007年3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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