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常德市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由市规划局负责,市建设局配合)
本专项规划应分析我市城镇体系发展的历史背景、区域基础,剖析全市城镇用地现状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城镇建设用地扩展因素,按照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要求,合理预测城镇用地规模,确定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用地空间形态与网络结构,提出中心城市、县城和中心镇的控制规模、用地结构及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分析规划期内城镇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潜力,确定各区县(市)城镇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提出城镇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主要途径,制定规划的实施保障措施。
(5)常德市交通建设用地规划(由市交通局负责)
本专项规划应评价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全市交通用地利用的基本情况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全市交通网络结构及布局特征,预测规划期内全市交通用地规模,安排近期重点交通项目的用地,确定各区县(市)交通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提出合理利用交通用地的政策措施。
(6)常德市水利设施用地规划(由市水利局负责)
本专项规划应分析我市水资源分布状况,分析水利设施用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水土流失及其治理现状,预测水利设施建设用地规模,提出规划期内水利设施建设的基本思路与目标,划分水资源保护区,确定各类水利设施用地重点,提出水资源保护与水利设施建设用地合理利用的建议。
(7)常德市电力行业用地规划(由市电业局负责)
本专项规划应分析我市电力行业发展及其用地现状,预测全市电力行业用地规模,确定水电、火电及其输变电工程等用地结构,优化用地布局,确定各区县(市)电力行业建设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指标,提出合理用地的举措。
(8)常德市矿山用地规划(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本专项规划应分析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用地现状,结合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预测矿山用地规模,划分矿山资源开发用地分区,对重点矿产资源开发用地作出具体安排,提出矿产资源开发用地集约利用的目标与途径,确定各区县(市)矿产资源开发占用耕地指标,提出合理利用矿山用地的对策。
(9)常德市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农业局配合)
本专项规划应分析全市基本农田空间分布特征,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预测规划期内粮食需求量及基本农田数量,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分配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控制指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耕地占用等其他各类用地指标,制定基本农田保护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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