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函〔2006〕6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常德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常德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安部“10·18”电视电话会议、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精神,特就深入开展预防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交通安全宣传攻坚战”、“客运企业及驾驶人整顿攻坚战”、“道路通行秩序整治攻坚战”为重点,深入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客运车辆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遏制;
(三)今年第四季度全市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全年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明显下降。
三、组织领导
全市成立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李爱国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邱兵泉、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廖建华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志平、市教育局副局长游进初、市交通局纪检组长李梅清、市公路局副局长谢建平、市农机局副局长陈白校、市安监局纪检组长陈明哲、市运管处主任谢朝君、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雷秋红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廖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四个小组:
(一)交通安全宣传组:由张志平同志兼任组长,游进初同志兼任副组长。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围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主题组织新闻宣传、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及全社会的交通安全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