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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明确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渠道。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维修改造要建立长效机制,其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5:5比例分担。地方分担比例与免杂费的分担比例一致。

  (三)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仍按“两免一补”政策实施。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由区县(市)财政安排。

  (四)保障教职工工资。继续按现行体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和政策性津补贴(含适当生活补贴和误餐费补助)按时足额发放。

  (五)确保教师培训经费。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另外,各区县(市)要按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已成立由副市长张元英为组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各项组织实施工作。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财政部门要搞好资金的筹措、调度和拨付;发改部门要落实好有关计划;教育部门要督促好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建设部门要落实好优惠政策,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物价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收费的管理;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新机制改革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专款专用。

  (二)严格资金管理。各区县(市)要开设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新机制资金专户,实行分类管理。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省财政与省新华书店集团直接结算)。其他由中央和地方分担的资金,由省、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按进度直接拨付至各区县(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资金专户。各区县(市)要积极筹措资金,按规定配套到位,并由财政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将资金拨付到学校。按新机制拨付的各种资金要在新增财力中安排,不得抵减改革前的各项教育资金,不断提高教育投入水平。从2007年起,全面实行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由区县(市)教育部门将农村中小学所需各项经费分学校进行编制后,报同级财政部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健全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

  (三)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除代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和收取搭餐费、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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