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06年11月1日-2007年6月30日)
1、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排查安全隐患,确定整顿重点。
2、发动、指导和督促行政相对人对照法律法规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本单位存在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3、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突出检查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全面建立行政相对人监管档案,做好跟踪督查。
4、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有影响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07年7月20日前)
1、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提出建立强化监管长效机制和深化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
2、总结上报整顿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后全市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成立常德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宋冬春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运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维高任副组长,朱文斌、符中智、胡祖国、彭进、胡以军、汤文美、龚椰林、罗腊珍、黄修林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中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朱文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监管责任,确保抓出实效。
(二)突出重点,齐抓共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把日常工作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形成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强大合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卫生、工商行政管理、物价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严肃追究制售假劣药品问题严重地区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严格执法,加强督查。
各单位要坚决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扰乱药品市场秩序和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行为决不手软;对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曝光,严查到底;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强化执法监督和层级监督,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等行为,坚决排除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确保政令畅通。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监管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