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德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德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6〕2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常德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常德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六年十月二十日)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四个环节,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违法犯罪,查处失职渎职,推动行业自律。
  (二)通过专项行动,使我市用药用械安全隐患得以全面排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秩序逐步好转;行业自律水平有所提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得到落实;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诚信守法意识普遍增强,生产销售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行为明显减少;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能够被有效监测,合理用药水平得以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普遍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秩序
  1、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情况进行动态监管。重点检查药品注射剂(含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粉针剂、生物制品、特殊药品)生产企业、近两年跟踪检查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近两年内《药品质量公告》中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以及近期有群众投诉举报的生产企业;检查企业关键岗位、质量控制部门、原辅料购进、生产管理、成品检验、药品销售、不良反应报告、自检与整改等环节和内容。对违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依法收回GMP证书,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