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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开展工业园区绿化美化提升形象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工作步骤
  要坚持“统一领导、各负其责、严格标准、强化管理”的原则,分四步进行,做好工业园区的绿化美化建设。第一阶段:1-2月份为各工业园区宣传发动动员部署阶段;第二阶段:2-3月份为各工业园区规划设计阶段;第三阶段:3-5月份为各工业园区建设实施阶段,8月底前完成绿化工作及维护完善,巩固提高及工程竣工阶段;第四阶段:9月15日前为总结评比表彰阶段,根据《莆田市工业园区绿化美化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优秀组织奖1万元),分别进行表彰、奖励。
  七、组织领导
  各工业园区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严格按照《莆田市工业园区绿化美化达标标准》和开展“工业园区绿化美化提升形象”活动实施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根据建设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任务落实工作,作为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市政府将成立专门督查机构,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与管理,并委托市林业局组织考核评比,确保工业园区绿化美化的各项目标全面实现。

  附件:莆田市工业园区绿化美化建设完成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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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道路绿化│公共绿地│工厂绿化│ 河渠绿化 │生态防护林建设│  备注  │
│        │ (Km) │ (㎡) │ (㎡) │ (米)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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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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