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开展工业园区绿化美化提升形象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莆政办〔2008〕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莆田市开展“工业园区绿化美化提升形象”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转发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莆田市开展“工业园区绿化美化
提升形象”活动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业园区的整体形象和效益,2008年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业园区绿化美化提升形象”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开展该项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产发展和生态建设并进”为目标,以开展“工业园区绿化美化提升形象”活动为载体,坚持“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的理念,突出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增加绿色覆盖,通过营造有秩序的森林式绿色景观体系,塑造“现代化、生态化、人性化、科技化”的工业园区新形象。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自成体系。点、线、面相结合;乔、灌、花、草相结合;绿化、美化、彩化、香化相结合,形成独特的风格。
(二)以植物造园为主,创造四时景色,体现多样化,展示艺术文化及运动空间。
(三)体现各工业园区积极向上和求真务实的精神风貌,各单位认建项目,划分地块、责任包干、门前三包,自行设计、自己动手,营造一个美观舒适、风格各异、富有时代气息的工业园区风貌。
三、建设目标
按照《莆田市工业园区绿化美化达标标准》,加大园区造林绿化建设力度,争取每年扩绿100公顷,其中公共绿地30公顷,到2010年,全市工业园区绿地率35%,绿化覆盖率40%,人均公共绿地3M2,形成组织管理到位,规划设计规范,绿地系统完整,各项配套设施完善的建设格局,全面达到提升工业园区形象,实现工业园区增效。
四、建设任务
(一)道路绿化建设。工业园区道路绿化严格按照《工业园区绿化技术指南与设计规范》进行绿化,新建道路必须100%达标,同时对已有道路的绿化进行改造,争取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要本着“绿色、生态、和谐”的原则,从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入手,建设“林荫路”、“护路林”。全市计划每个工业园区完成1条主干道绿化、3条次干道绿化、5条支路绿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