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意见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意见
(常政发〔2007〕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依法治农、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为切实解决我市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决定》(常人常发〔2006〕8号),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的认识。依法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是推动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体系建设

  (一)抓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业投入品综合执法体制。重点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和监督体系,努力形成横向联合、上下联动、社会和层级双重监督的农业投入品综合执法合力,切实解决执法力量分散、执法不力问题。

  (二)建立健全执法机构,抓好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切实解决执法人员参差不齐、结构不合理、执法水平不高问题。

  (三)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实行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解决乱收乱罚问题。

  (四)坚决实行执法与经营分开,切实解决执法不公、环境不优问题。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努力为农业执法提供有效保障。

  (六)加大农业执法投入,切实解决好执法人员工资待遇和工作经费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制度建设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县政府牵头,建立以农办、农业、畜牧水产、工商、质监、农机、物价、安监、公安等部门为成员的农业投入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

  (二)建立执法工作问责制。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对工作不到位、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农业部门是农资打假牵头单位,负责种子、农药、肥料市场监管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广告审批、违规广告查处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流通领域的监管工作。质监部门负责生产领域的质量监管工作;畜牧部门负责兽(鱼)药、饲料及违禁药品、添加剂的监管工作;农机部门负责农业机械的监管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农业投入品刑事案件的侦察工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安监部门负责农药经营领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及管理工作;物价部门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农业投入品价格监管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