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城区2007-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7〕3号)
武陵区、鼎城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城区2007-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已经2007年2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五月十日
常德市城区2007-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
为加快发展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努力满足群众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根据省卫生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常德市城区2007-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
一、设置原则
(一)依托社区原则。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六位一体”的功能要求,原则上一个街道办事处设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距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较远,居民步行15分钟不能到达卫生服务中心或医院的居民小区可以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长短结合原则。城乡结合部要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设置卫生服务机构。
(三)资源整合原则。充分利用医疗诊所、街道卫生院等现有卫生资源,解决好社区卫生资源不足的问题。对于目前无医疗诊所的社区,要创造条件,支持具有医疗执业资格的人员依法开办医疗诊所;对于无街道卫生院的办事处,由邻近的一、二级医院通过转型或部分转型来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并接受二、三级医院的指导,推动优质资源进入社区。
(四)公益性质原则。从市城区的实际出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一般由公立医疗机构承办。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突出社会公益性,为城市居民提供便捷、价廉、安全、有效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二、发展目标